编制说明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公司”“我们”)发布的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此前已连续7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为了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更为全面的新乡化纤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2023年我们将报告更名为《可持续发展报告》。
时间范围
本报告的时间范围是2023.1.1-2023.12.31(以下简称“报告期”),后续将按年度发布。为增强报告的连贯性与完整性,部分内容及数据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范围
新乡化纤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子公司之一。本报告主体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体,包含公司两个运营地(经开区厂区:再生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生产、凤泉区厂区:再生纤维素长丝生产,均在新乡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及运营设施[1]。
编制依据
本报告参照2021 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律监管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进行编制。
资料来源与可靠性
本报告内容全部来源于新乡化纤正式文件资料,部分内容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整理。
报告获取
本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欢迎您通过集团官网(https://www.bailu.com)获取报告。
联系方式
xxbl_pxb@bailu.cn,0373-3689618